北京市信访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为落实我办2013年折子工程,根据第71次主任办公会关于建设北京市信访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平台”)的工作要求,为群众提供互联网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过程的工具。现根据《北京市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北京市信访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为群众正确使用平台提供帮助。

一、平台提供服务

群众通过登录平台,可查询本人通过书信、走访、互联网等形式向北京市信访办提出的投诉、建议、复查复核申请等请求的受理情况及办理过程。

二、查询范围

(一)北京市信访办初次登记受理的非涉密署名的来信、来访信访事项;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受理的群众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北京市信访办复查复核处受理的群众针对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

(四)北京市信访办通过市长信箱系统及网上信访平台受理的非涉密信访事项。

三、属于以下情况不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

(一)主体不明、没有实质内容、无法核实的;

(二)带有恶意性语言或明显歪曲事实的;

(三)信访件属于重复信访、一信多投等情况的;

(四)揭发检举类信访事项;

(五)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六)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七)依照法定职责不属于本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处理的。

四、查询方法

(一)查询码查询

1.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信访办提出意见、建议及诉求时,如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平台在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后,自动向群众手机推送查询码短信;群众通过市长信箱系统、网上信访平台向市信访办提出意见、建议及诉求时,如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系统自动向群众手机推送查询码短信,同时可在登录进市长信箱系统或网上信访平台后显示该信访事项的北京市信访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业务查询码;

2.群众通过互联网访问北京市信访办网站(http://xfb.beijing.gov.cn),点击“综合服务查询平台”链接,进入北京市信访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界面;

3.通过输入查询人姓名或电话号码或市长信箱系统及网上信访平台注册所用手机号、通过短信或电话获得的查询码及校验码,群众可进入平台查询本人反映情况的受理状态及办理进度。

(二)传统纸质来信组合查询

传统纸质来信来信人如未提供手机号码,可以点击“按基本信息查询”选项,输入来信人姓名、电话、住址、单位等信息(电话、住址、单位必须有两项正确),校验正确后可查询本人向北京市信访办通过纸质来信所反映问题的受理状态及办理进度。

本指南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信访办

2013年12月12日